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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由于普通投资者缺乏相关的辨别能力,一些公司便在宣传上大做文章。比如,这次区块链会议上特型演员的表演造成的噱头,到底是主办方的无心之失,还是刻意为之,外人并不知晓。然而,“演员”不只有特型演员,任何能打动“中国大妈”的元素都能被用来做宣传。毕竟,人们对陌生事物是存在戒心的,用熟悉的明星、元素为之“代言站台”,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投资者的陌生感,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昨日的表演意在打动对伟人有深厚感情并且手有余财热衷于投资金融产品的50后、60后的大爷大妈,也是闹剧的真正原因所在。
景鲲是个科幻迷,这些年他亲眼目睹了《星际迷航》里的90%的想象成为了身边的现实。他最爱的电影是《终结者》,从小就有一种把终结者里那个“T-800”变成现实的冲动。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小度助手就是景鲲做出的 T-800 雏形。景鲲称它为“AI 时代的操作系统”。他毫不吝惜地夸奖自己的作品,“这是我的梦。”他说。
用互联网思维思考了十几年的李震宇意识到,百度所面临的世界,已经不再是那个虚拟空间,而是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和每个活生生的人。一天下午,同事给他发来一张照片:“咱们的车被撞了!”李震宇打开照片,脑袋嗡一声。图片里那辆车已经面目全非了。“人怎么样?”他赶紧问。
“是拉咱们无人车的卡车跟人家撞了,无人车是摔坏的。”同学赶紧解释。李震宇长舒一口气。。。。2018年3月,美国出现了无人车撞人致死的事件,李震宇好几天没有睡着觉,带着团队复盘了好几次,甚至拿同样的假人和自行车以同样的距离摆在百度的无人车前面做实验,亲眼看到自家无人车能及时刹车,才作罢。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市场空间巨大 但仍属公益产品 顺风车,一度被视为最能体现共享经济特征的产品类型。在顺风车撮合平台面世之前,私家车主捎带非固定第三人上车,便数见不鲜。 “这一新生事物发展主要是来自民间,可以说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老百姓自行的组织方式,自行的出行信息、资源组合方式。”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在现场表示。 2015年6月,滴滴顺风车上线之后,凭借其理论上减少闲置资源、缓解交通压力、价格低廉等因素,一时间受到监管、用户、车主等多方欢迎。仅2018年春运期间,滴滴顺风车就运送乘客达3067万人次,接近同期民航运力的一半。 “屡创新高的顺风车出行数据背后,是有待满足的巨大市场需求。”北京中闻律师事务合伙人王维维说,顺风车业务也逐渐成为各大出行平台争夺的新焦点,“即便在2018年顺风车处于风口浪尖的时候,也仍然有新的企业加入市场。”新进入局的哈啰顺风车,无疑是代表案例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上述共享特征,对于顺风车的监管,也不同于网约车。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部等七部委配套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全国各城市配套细则相继出台。这一系列动作,俗称“网约车新政”。 “新政”之下,顺风车归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而网约车则是出租车的一种类型,属于运营车辆。 “公益、共享、非运营是顺风车的原则,也是其与网约车的不同之处。网约车具有盈利性质,而顺风车本身则不具盈利性质,因此拥有本质区别。”北京中闻律师事务合伙人李亚说。 虽然头顶“公益”“共享”之名,但在滴滴恶性事件发生后,人们注意到,就滴滴而言,顺风车不仅为其贡献了可观的订单量,更成为比专车、快车等更早盈利的产品类别,因涉及抽成,引发对该业务公益性的质疑。与此同时,其存在的“颜色”社交之嫌,以及在网约车、合乘车相关政策之间腾挪套利,也惹来争议。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车辆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辉便直言,先前很多顺风车实际上就是黑车,作为顺风车平台,仍应保持公益初心。北京中闻律师事务合伙人姜先良则指出,作为一种商业模式,顺风车主要具备大众性、便捷性、价格低廉性、舒适性等四大商业价值,而至于社交功能则不宜提倡。 至于抽成问题,在场人士普遍指出,公益不同于免费,平台仍需花费管理成本,因此抽成无可厚非,只是其定价需斟酌。 安全隐私、责任边界问题待厘清 两起恶性事件之后,一方面,以滴滴为首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启车内录音等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安全与隐私之争;另一方面,关于车主与平台、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问题亦成为焦点所在。 在周文辉看来,顺风车属于“两个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此,除了特别必要的安全信息,如双方的身份信息之外,车内是否需安装摄像头等,政府不宜过度介入,应根据双方的协议合同关系去约定。 王维维也认为,顺风车不属于公共交通体系,车内空间自然也不应该是公共空间。但私家车主选择顺风载客来补贴出行成本,则应让渡出一部分隐私空间,比如在顺风车程中接受录音等安全措施,“但要求顺风车内安装摄像头等,就超出了这种让渡的底线,是不可接受的。” 不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则认为,顺风车车内空间属于公共空间,无异于其他的公共空间,因此不存在隐私问题。曹林则认为,生死之外无大事,对于出行平台而言,一定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应对策略。 谈及责任边界的问题,姜先良认为,法律责任一般有三个维度: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如果把顺风车作为撮合平台,则更多强调其作为撮合平台的居间合同责任。而标准责任边界的问题,关键在于团体标准或监管标准的出台。其根本在于,顺风车合规才是其价值源头。 王四新则认为,顺风车的责任首先在于区分平台的责任和顺风车经营者的责任。他认同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对顺风车平台及运营者进行监管,尤其对顺风车牵线搭桥的平台进行强监管。 与此同时,在场人士也强调对于顺风车经营平台应实施动态的管理,而非静态管理。“很难静态地、具体地去谈顺风车的责任边界,很多时候发生一个案件之后很快就被当成一个舆情,大家特别害怕这种舆情,导致一般这种事情最后很难进入到让法律安静地去判决。”曹林表示。 “法庭判决这个事情,会具体地谈平台承担多大的责任,当事人承担多大的责任,司机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具体的区分。但是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法律很容易被舆论绑架,最后变成舆论判决。”曹林认为,企业不应该把安全问题急于当成舆情去灭,应该安静等待事件进入法律程序,等待法院判决以形成清晰明确的判例,“顺风车的责任边界,应该镌刻在法院判例的权威中。”
那天,吴甜和李彦宏、王海峰还有其他老板们开了一场“马拉松会议”,议题只有一个:要不要把“飞桨”的对外开放做大。他们在讨论的其实是:当时世界上已经有了优秀的开源深度学习框架 TensorFlow、PyTorch,百度做这件事的意义在哪里?会议开了两个小时,他们最终达成了一致:自研深度学习框架当然要花钱,也许会花很多很多钱,但最终我们得到的,将不仅仅是这一套自主可控的代码,而是最底层的人工智能技术研究的一方土壤。